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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鼎集團】虐殺吃狗肉移工遭輕判 勞動部籲雇主多加宣導

【高鼎集團】虐殺吃狗肉移工遭輕判 勞動部籲雇主多加宣導​  (圖文來源:外籍勞工)
 
落實動保法修法精神 民團籲嚴懲虐殺犬隻

2018年10月發生豐原狗肉案,但卻輕判拘役30至40天、罰金2至3萬元,遠低動保法修正後的求刑標準。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偕同動保團體舉行記者會,要求政府機關嚴懲,落實動保修法內容。勞動部動力發展署專委楊明傳表示,處理移工違反動保法相關事件,只要經過檢察官提起公訴,就會廢止該移工的聘僱許可,並限定他出境。針對雇主或是仲介的責任,若他們沒有宣導,可處以最高30萬罰鍰,並廢止聘僱資格。王育敏指出,2017年4月三讀通過她所提案的動物保護法修正案,針對購買、食用或持有狗、貓或含有其成分食品者,可處5至25萬元以下罰鍰;而宰殺或故意傷害動物者,最高則可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王育敏檢視修法前後的虐待殺害犬隻判決,平均刑責落在拘役50日至3個月有期徒刑之間。 
而最新的豐原狗肉案,除食用狗肉外,亦同時發生虐殺的罪行,台中地院卻輕判。王育敏感嘆,如果我們法再怎麼修,到了法院還是輕判,「那我們有修法跟沒修法不都是一樣的嗎?」,因此提出三訴求,第一:要求司法院於現行之「量刑資訊系統」、「量刑趨勢建議系統」中,納入違反動保法之判決,供法官於具體個案量刑時參酌;第二:要求司法院將成立的「量刑委員會」中納入違反動保法的量刑準則,令承審法官正視動保法加重刑責之初衷;第三:要求農委會應與動保團體合作,持續對外籍移工加強法令宣導。勞動部若發現有移工觸犯相關法令,應依就業服務法第 73 條規定,廢止外籍移工之聘僱許可,並要求外籍人士限期出境。
動保律師顏紘頤說明,過去動物被虐殺都是以毀損罪處理,可是牠不是一樣物品,是一個生命的位階,所以動保法所修正加重第25條的最高刑度,從1年提升到2年。法官在量刑時,應該要考慮到是否有殘忍虐殺的行為,不過從這次法院的判決發現,大部分案件的量刑卻沒有跟著加重,顯然違反修法意旨。「當他們的口腹之慾起來的時候,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他們。」世界愛犬聯盟台灣總代表呂幼綸表示,近幾年一直有動保團体表達對移工吃狗肉問題的不滿,豐原移工狗肉案卻是首例判決,意謂著非法宰殺食用犬隻,不容易破案和移送法辦,所以希望豐原狗肉案必須有適切量刑,以遏止移工的後續犯案。台中市動保處機動稽查員李榮峰說,「他們認為把狗在極度痛苦的時候用火噴烤,會比較補,這種行為不只是吃狗肉,更是虐待!」當時移工說狗不是他們殺的,是外來移工在路邊撿到的狗屍,他們只是做宰殺跟烹調的工作,而且現場還有人開始收拾現場甚至逃走。他說,即便移工有他們的飲食文化,但還是要讓他們了解我國法律規範及此事的嚴重性。
 
 
 

水煮花生熱量低嗎?(圖文來源:健談網)

花生是很常見的零食食材,不管是花生醬、花生酥、花生糖等花生製品,還是炒花生、五香花生、水煮花生都一樣順口好吃,往往讓人一口接一口,停不下來。然而,資深營養師袁毓瑩提醒,花生在營養分類上屬於「油脂與堅果種子類」食材,熱量偏高,提醒民眾應留意食用量,以免吃進過多熱量。


花生的滋味豐富,常用以作為許多零食、小點心的主要風味來源,就連最簡單的鹽炒花生、水煮花生也一樣順口好吃,總是讓人一吃上癮、停不下來!然而,看在營養師的眼裡,不僅要提醒民眾,花生熱量高,若不忌口當心熱量破表!

 

袁毓瑩營養師說明,花生在六大類食物中分屬於「油脂與堅果種子類」,顧名思義花生的油脂含量高,10粒生花生米(僅3至4個帶殼花生)就含有約45大卡的熱量;因此,即便是以調味簡單、熱量較低的水煮花生來說,隨便抓一大把來吃就可能吃進200~300大卡熱量,不容小覷!

 

此外,若是鹽炒花生、油炸花生、調味花生的熱量則是更高,且高油、高鹽、高糖的調味方式也可能增加身體負擔,尤其是具有慢性疾病者,可能會影響血壓、血糖的穩定性,宜淺嘗即止。

 

袁毓瑩營養師提醒,花生好吃,適量食用有益健康,建議每日以不超過8公克(約10顆花生)為佳,以免攝取過多熱量。此外,花生若存放不當可能會有黃麴毒素的問題,因此,若發現花生過期、發霉、變質、有異味等狀況時,就不可再食用,以免影響健康。

 

圖文創作:健談

專家諮詢:資深營養師 袁毓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