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施虐險害命 勞部︰若違法可遣返

外籍看護施虐險害命 勞部︰若違法可遣返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不良外籍移工有不良照顧紀錄,仍可轉換新雇主,雇主卻要面臨空窗期無人照顧?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會昨日至勞動部抗議,希望政府正視被照顧者權益,建立外籍移工履歷及不良外籍移工淘汰遣返機制。勞動部次長林三貴表示,目前就服法已規範,若移工違反國內法律,可取消聘僱,依法遣返。

鄭小姐控訴,先生在外籍移工J君照顧下,竟在屋外曝曬兩小時,差點休克死亡,但事後J君卻在新北市勞工局、勞動部勞力發展署協調下,以「無雇主所述行為」,加上鄭小姐對J君大聲責罵等緣由,得轉換新雇主。

鄭小姐認為,J君有不良照顧紀錄,仍可轉換新雇主,但雇主卻必須面臨空窗期無人照顧,且必須再繳一筆仲介費用,控訴政府忽視長照、罔顧被照顧者權益。

雇主盼建立不良移工淘汰機制

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會昨日提出七大訴求,包括政府應正視被照顧者權益,解決外籍移工轉換雇主,雇主面臨空窗期無人照顧等困境,建立外籍移工履歷及不良外籍移工淘汰遣返機制。

台北市脊髓損傷者協會理事長梁銘勳也指出,重度身障者不能一日沒有照顧者,但外籍移工一句「我不做了」就能開始尋找新雇主,原本的雇主卻必須面臨照顧空窗期,等待新的看護期間,無法申請臨時看護,導致有時必須聘僱黑工(逃逸外籍移工),希望政府能正視相關問題。

針對NGO訴求,勞動部次長林三貴回應,空窗期方面,目前已減至三個月,且雇主引進外籍移工,必須負擔管理責任,相關機制也是為避免雇主任意解聘、轉換外籍移工。

在淘汰機制方面,林三貴指出,這涉及移工工作權必須審慎考慮,且目前就服法已規範,若移工違反國內法律,可取消聘僱,依法遣返。

林三貴指出,若鄭小姐認為J君涉及刑法遺棄罪,或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可循司法途徑提告,若判決J君確有違反國內法律,勞動部可依法廢止轉換,限令出國,且不得再入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