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移工靠三招 防冒用身分

僱用移工靠三招 防冒用身分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雇主徵人,偶爾會遇到有外籍人士冒用新住民或學生身分求職,為避免雇主誤踩聘僱陷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建議,請雇主掌握「查核問」三招,聘僱前先「查驗」外國人居留證或工作許可正本,再「核對」證件與本人是否相符,並「詢問」外國人是新住民、留學生還是移工身分,就能避免因違反規定而受罰。

發展署外勞管理組副組長蘇裕國表示,有些未取得工作許可的外國人常會冒用新住民,或學生身分來應徵,雇主在聘僱,如果沒有留意這些細節、沒有去仔細比對證件,很難發現有什麼不太一樣,建議透過「查核問」三招,來交叉比對來應徵者是新住民身分、移工身分、外籍學生身分,或者只是來觀光的外籍人士。

蘇裕國指出,比較常見違法僱用移工,以民宿、餐廳、小吃店最多,還有部分是營造工地臨時工,依照就業服務法第63條,違者可處15萬至75萬元的罰鍰。

發展署表示,聘僱外國人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若是外國留學生持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來應徵,雇主在聘僱前記得同時檢查外僑居留證、學生證,若來應徵的是新住民,雖然有居留證的人不需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但雇主記得要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並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以免聘僱到假冒身分的非法外國人。

另外,發展署說,外籍家庭看護工僅能從事照顧工作及被看護人相關的生活照料清潔工作;製造廠工只能從事許可的製造工作,在實務上,常見雇主指派所僱移工從事許可外工作,例如指派看護工到雇主經營的店面工作、要求廠工至雇主家中清掃環境,依法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