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移工引進 可於防疫宿舍進行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

擴大移工引進 可於防疫宿舍進行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配合邊境檢疫措施逐步鬆綁,為解缺工,擴大移工引進,勞動部已報請指揮中心同意,即日起,放寬雇主得安排移工於防疫宿舍進行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檢疫天數及配套PCR、快篩與自主健康管理等,仍依現行規範辦理。

此外,基於行政簡化,移工入境於防疫旅館進行檢疫者,免事前向地方政府申請查核;同時,開放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一項第11款仲介雙語人員、移工宿舍廚師等外國人專案引進,防疫規範比照移工專案引進辦理。

勞動部表示,原本移工入境應依指揮中心規定天數,於同一防疫旅館進行10天檢疫及七天自主健康管理。為擴大檢疫量能,紓緩國內缺工及因應照顧人力需求,勞動部報請指揮中心同意,即日起,放寬移工入境得於仲介公司設立之防疫宿舍進行檢疫,並同步發布「COVID-19因應指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移工檢疫宿舍設置及管理」,輔導仲介公司設置防疫宿舍,規劃防疫措施重點如下:

一、向地方政府申請設立查核:仲介公司向宿舍所在地之地方勞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由勞政、衛生、建管等業管單位實施查核,設立標準原則比照防疫旅館(包括宿舍基本規劃、一人一室房間及內部設備、門禁與安全維護、環境清潔與廢棄物清理、工作人員健康管理等),符合設立標準者,由勞政主管機關同意防疫宿舍設立。

二、人員配置及訓練:防疫宿舍應設防疫管理人,負責與當地衛生單位之聯繫及統理檢疫相關事宜,凡有可能接觸移工之宿舍工作人員,均須接受防疫教育訓練。

三、落實PCR及快篩:移工入住防疫宿舍,依指揮中心規範之檢疫天數、PCR及快篩次數辦理。

四、地方政府抽查機制:由各地方政府規劃辦理抽查,並查核移工檢疫是否符合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