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外勞營造工作業規範修正 規模別新增非都會區

聘外勞營造工作業規範修正 規模別新增非都會區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勞動部107年6月25日公告修正「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業規範」第三點附表一、第六點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說明,「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業規範」,其中修正特殊性A級別所列【核能發電工程】改為【鐵道改擴建工程】,及規模別區分都會區及非都會區,非都市計畫區之分級方式為30億元以上、15億元以上且未達30億元、10億元以上且未達15億元等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