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 8/1經總統公布

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 8/1經總統公布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經濟部設修法專區 首場宣導會網路直播

 公司法部分修正條文7月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8月1日經總統公布。由於此次修正幅度極大,為使社會各界瞭解修法內容,經濟部已建置「公司法修法專區」(https://goo.gl/5PPhQB),並將於全台六縣市舉辦宣導說明會,針對無法參加的公司行號,8月13日於台北進行的首場說明會,將透過網路直播,可參考經濟部FB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moea.gov.tw/),會後另將影音檔及會議資料,上傳至「公司法修法專區」。

 經濟部表示,已著手研議相關子法,包括第20條第2項界定「一定規模之公司」,配合第387條修正「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公司登記電子申請辦法」,以及第438條修正「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等。針對外界最關切的第22條之1,為因應洗錢防制所增加公司透明度的規定,以及第173條之1,即持股期間3個月以上且持股數超過半數的股東如何證明其符合資格等問題,近期已陸續與相關部會取得共識,後續將會商結果公布於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