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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鼎集團】新北勞工食用犬貓 雇主連坐罰

新北勞工食用犬貓 雇主連坐罰   (圖文來源:聯合新聞網)
  新北市為精進動物權益,去年擬定「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日前已獲行政院核定,在本月25日上路實施,其中規定雇主應禁止勞工宰殺、食用犬貓,觸犯條文雇主最重可處7萬5千元。新北市勞工局發函通知新北市境內相關仲介公司及公會,避免雇主不慎觸法遭罰。
  「動物保護法」上路多年,過往移工在台灣發生吃狗肉、宰殺犬隻將被依法判刑、開罰,但部分移工因文化差異不同,並不知道在台灣吃狗肉是犯法行為。新北市境內有8萬多移工,為讓雇主充分宣導禁吃狗肉,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新增雇主應禁止勞工於其提供之場所或宿舍宰殺、食用犬貓等行為,若被查獲雇主將連帶受罰。
  自治條例也規定飼主若不繼續飼養應辦理媒合、獸醫診所發現動物受虐應主動通報、寵物販售業者需提供「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訂定動物長照機構辦法、不得使用劣藥醫療、不得販售、使用獸夾或金屬套索等相關條文。
  動保處長楊淑方表示,我國已有動物保護法,各縣市則可依地域特性精進內容,新北市動保處依據過往執法經驗,透過訂定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加強動物保護相關規範,以利未來執法過程更為妥適。
  配合自治條例上路,勞工局發函給新北市境內239家仲介公司及雙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請仲介公司協助宣導雇主應防範員工於工作場所或宿舍宰殺、食用、持有犬貓屠體內臟等情事,以免雇主一併遭罰。
  勞工局外勞服務科長賴彥亨表示,雇主應向所聘僱移工宣導動保法相關資訊,若雇主未向移工宣導法令規定且未改善,將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最高可處雇主30萬元;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導致雇主違法受罰,亦可處30萬元罰鍰,呼籲雇主配合新制上路,避免食用犬貓再次發生。
 

洗碗精能稀釋使用嗎?(圖文來源:健談網)

不少人習慣在洗碗精中加水稀釋,一方面認為這樣可以省點用、用久一點,另一方面也可直接按在洗碗海綿上使用,不用再額外加水,但這樣做真的比較好嗎?新光醫院家醫科柳朋馳醫師表示,不建議將洗碗精稀釋後使用,加水稀釋可能影響產品品質,同時也可能增加細菌滋生風險,反而可能加速產品發臭、變質喔!

很多人習慣把洗碗精加水稀釋,覺得用量可以省一點,但實際結果卻可能變得更浪費!柳朋馳醫師說明,由於自來水並非無菌狀態,若將自來水加入一整瓶的洗碗精中可能影響產品防腐效果、增加細菌滋生的機率,也可能加速產品變質的可能。同理,若是洗髮精、洗手乳、沐浴乳產品也不建議一大瓶直接加水稀釋,以免產品變質、發臭,反而造成浪費。

若真想稀釋產品、達到省錢的效果,建議採用分裝的方式來稀釋產品。柳朋馳醫師表示,分裝時建議將少量洗碗精倒入另一個空瓶,再加入煮過放涼的水進行稀釋,若能在短時間用完,就能減少產品變質、浪費的可能。

 
圖文創作:健談
專家諮詢:新光醫院家醫科 柳朋馳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