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在投票日是否需要給假?

移工在投票日是否需要給假?
資料來源:TVBS新聞網 圖文製作:高鼎人力資源集團_資管部


【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 選舉投票日 2024年01月13日
《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依法放假一日。

無投票權或是投票日原本就是休、例假日的勞工,由於其投票權利並未受影響,所以不另外給假!
外籍移工不隸屬中華民國國民,所以移工不具有投票權!!

★欲投票選民,須符合以下2條件方可參與投票
1.年滿20歲,須於2004年1月13日前(包括當日)出生的中華民國國民。
2.在2024年1月13日前,在台灣設籍並居住滿6個月即2023年7月13日前已設籍,才能投總統票;設籍並居住滿4個月可投全國不分區立委票,在該選區住滿4個月,可投區域立委選票。

至於具投票權但當日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者,因勞工本得於當日行使投票權,因此不另外給假。
放假「一日」指的是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
由於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再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