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醫療院所專案勞檢 10家均有違規

新北醫療院所專案勞檢 10家均有違規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實施「負時數」 將違反加班費或特休

  日前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邀集醫勞盟召開記者會,批評亞東醫院濫用「負時數」制度,變相吃掉勞工的加班費、特休假等法定權益。新北市勞動檢查處公布醫療院所專案檢查結果,在抽查的10家醫院中,初步發現每家均有違規情形,以亞東醫院、中英醫院各有4項違規項目最多,其中加班費未依法計給有9家,未依法計給特別休假有4家,其他如違法扣薪、超時工作、未依法計給國定假日等各有2家。此外,此次抽檢人數也是歷來之最,以亞東醫院為例,即抽檢約400名勞工資料,並對18名勞工進行訪談。

  勞檢處表示,此次擴大比對出勤資料,沿用「負時數」的醫院,通常會有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或特休的問題,違法事實一經確認,將依醫院經營規模、違規情形、受僱勞工人數及違規次數決定裁罰金額。而遭立委點名的亞東醫院,初估將裁罰100萬元,整體裁罰金額則為308萬元,後續複查若仍有違法,未改善者將連續處分。

  勞檢處長胡華泰指出,這次檢查發現濫用負時數抵銷積休或特休至少有3種運作型態,亞東醫院、衛福部雙和醫院均有經常性排定勞工當日出勤8小時,再以當日門診僅有4小時或醫師提早下診、停診為由,以勞工已累積的加班時數或特休時數抵扣剩餘未出勤時數。中英醫院則有排定勞工上班4小時,再以勞工該班工時未達8小時為由,以加班或特休時數抵扣。新北聯合醫院、汐止國泰醫院亦有以勞工當月排定工時未達應出勤時數為由抵扣,以這5家濫用負時數較為明確。

  胡華泰認為,造成負時數的經營風險本應由醫院承擔,醫院排班時已知悉排定工時不足應勤時數,仍要求以勞工先前所累積的加班時數或特休時數抵扣,等於是要求勞工常態負擔雇主的經營風險,已分別違反勞基法第24條、第38條規定。

  勞檢處進一步說明,出勤時數短差,若非可歸責於勞工的原因,勞工並無補服勞務的義務,雇主若因此主張勞工欠工時而扣發勞工工資,即涉嫌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若使勞工另行以加班時數或特休時數抵扣,致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或特休者,即涉嫌違反勞基法第24條及第38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