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取消外國人藝術表演場所限制

勞動部公告取消外國人藝術表演場所限制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勞動部表示,由於藝術演出場地多元,演出地點從碼頭、市區街道到育幼院操場等都有可能,造成部分藝術或演藝工作場地難以認定管轄機關,基於行政簡化,依據文化部建議,即日起取消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藝術及演藝工作的工作場所限制。

 勞動部107年5月9日修正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5月11日生效實施。

 勞動部表示,這次修正包含取消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藝術及演藝工作的工作場所限制,及配合文化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等相關建議,以及107年2月8日施行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未來外國人從事學校教師工作將移由教育部受理申請。另配合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左營訓練中心)已改制為行政法人,依據教育部建議修正雇主資格。此外,目前實務上有非醫事機構聘僱外國人從事醫療保健工作的需求,例如學校駐校心理師,此次也依據衛生福利部建議,修正聘僱外國人從事醫療保健工作的醫事機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