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新經濟移民法 賴揆:僑生可留台就業定居

推新經濟移民法 賴揆:僑生可留台就業定居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配合南向政策 勞動部提供企業訓練輔導服務

 行政院長賴清德20日出席「2018年新南向國家華校校長會議」開幕典禮時表示,台灣非常重視與新南向國家交流,盼透過各種合作建立互惠、雙贏、共好的永續關係,另政府刻正研擬「新經濟移民法」草案,讓符合條件的來台僑生可留在台灣就業,學得專業或經營方式,使他們未來的出路更寬廣,有多重選擇。

 賴揆指出,蔡英文總統提出「新南向政策」,行政院秉持「人才交流、互相幫助、資源共享、區域鏈結」4大原則,推動包括教育、文化、交通建設、產業、經貿、觀光、農業等交流合作。

 他說明,近兩年已展現明顯成果,相較105年,106年度新南向國家到台灣求學人數增加10%以上;新南向國家來台觀光客增加約27%;台灣對新南向國家的投資金額成長54.5%,新南向國家對台則增加15%,政府積極務實推動各項工作,希望能持續精進。

 另外,配合新南向政策,勞動部提供學科口唸試題服務,協助外籍人士取得技術士證,提升未來南向臺商儲備幹部職能。

 自106年度起,提供新住民(陸配及外配)「保母人員」、「照顧服務員」、「美容」、「女子美髮」、「中餐烹調(葷食、素食)」、「烘焙食品(麵包、西點蛋糕)」等 6 職類丙級(或單一級),以及外籍勞工「堆高機操作」職類口唸試題服務。106年外籍人士參加技能檢定者計2,800人次,已核發外籍人士技術士證者計1,487人次。

 透過「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及「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提供企業發展新南向事業所需之訓練輔導診斷及規劃等服務;106年共計訓練5,309人次。另去年3月完成建置「新南向臺商登錄營業及求才資訊平台」,以越語、印語、泰語及英語等四國語言供在臺工作外籍勞工查詢,以利工作期滿返國後由海外臺商繼續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