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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製造業雇主於國內招募期間工廠疑無營運事實,嗣後雇主於聘僱外國人時,將再次查核工廠營運情形問答集(Q&A)-Q1
    A
    製造業雇主於國內招募期間工廠疑無營運事實,嗣後雇主於聘僱外國人時,將再次查核工廠營運情形問答集(Q&A)

    Q1:何種情況勞動部會於雇主申請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時,行政調查工廠是否有營運事實?

    A1:
    1、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雇主申請聘僱第二類外國人前,須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國內招募。招募期間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訪視工廠疑似無營運事實並函報勞動部,勞動部將依就業服務法第54條第1項第12款及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4條規定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裁量基準規定預為註記。
    2、 嗣雇主提出招募許可,勞動部將函請地方政府查明工廠實際營運情形,倘經地方政府訪視有營運事實,勞動部先核發招募許可;惟考量雇主工廠除有合法工廠登記證外,廠內應有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事實,始有聘僱外國人之需求,勞動部後續將檢視雇主於2年內有無經勞動部不予核發招募許可之紀錄或工廠經地方政府多次訪視後始確認有營運事實,嗣後雇主於申請外國人聘僱許可或接續聘僱許可時,將於函請地方政府查核工廠營運情形及外國人工作地點是否符合規定,再予核發聘僱許可。

    【實際法令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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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製造業雇主於國內招募期間工廠疑無營運事實,嗣後雇主於聘僱外國人時,將再次查核工廠營運情形問答集(Q&A)-Q2
    A
    製造業雇主於國內招募期間工廠疑無營運事實,嗣後雇主於聘僱外國人時,將再次查核工廠營運情形問答集(Q&A)

    Q2:經再次查核發現工廠仍無營運事實,會有什麼行政處分效果?

    A2:
    1、 倘雇主2年內有國內招募期間無營運事實經本部不予核發招募許可之紀錄或工廠經地方政府多次訪視後始有營運,本部於雇主申請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時,會啟動再次查核工廠營運情形。
    2、 經地方政府查核工廠無營運事實,並經主管機關廢止雇主之工廠登記許可,本
    台中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TAICHUNG EMPLOYMENT SERVICE ASSOCIATION
    TEL:(04)22610576 FAX:(04)22626234
    部將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4款、就業服務法第54條第1項第14款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6條等規定,不予許可該次聘僱許可,並依法廢止廠內有效之外國人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實際法令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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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製造業雇主於國內招募期間工廠疑無營運事實,嗣後雇主於聘僱外國人時,將再次查核工廠營運情形問答集(Q&A)-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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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製造業雇主於國內招募期間工廠疑無營運事實,嗣後雇主於聘僱外國人時,將再次查核工廠營運情形問答集(Q&A)
    Q3:工廠如已無營運,所聘僱之外國人可否調派至其他工廠工作?

    A3:雇主聘僱外國人之工廠已無營運,倘雇主有二個以上製造業工廠,應檢附相關文件向本部申請許可後,始得調派所聘僱之外國人至另一工廠從事製造工作;雇主未經許可調派所聘僱之外國人至其他工廠工作,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4款規定,應依就業服務法第72條規定,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廢止其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實際法令依勞動力發展署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勞動力發展署
  • Q
    製造業雇主於國內招募期間工廠疑無營運事實,嗣後雇主於聘僱外國人時,將再次查核工廠營運情形問答集(Q&A)-Q4
    A
    製造業雇主於國內招募期間工廠疑無營運事實,嗣後雇主於聘僱外國人時,將再次查核工廠營運情形問答集(Q&A)

    Q4:如有相關問題可向何處洽詢?

    A4:相關疑問可洽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02-8995-6000)。

    【實際法令依勞動力發展署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勞動力發展署
  • Q
    雇主可以叫外籍移工跟著本國勞工到客戶指定的地點,進行接頭、安裝或試車等工作嗎?
    A
    如果是因為行業之性質,為完成工作之必要行為,且沒有逾越該外籍移工原工作許可之範圍,又有書面契約為證(契約內容包含工作數量、內容及完成期間),即可視為外籍移工工作範圍之延伸。但如果是承攬工程,則不包含在內
  • Q
    雇主可以把外籍移工調派到名下其他工廠嗎?
    A
    一般製造業之外勞可以到同一雇主其他工程或工廠進行工作契約範圍內的工作;但重大投資、特定製程及特殊時程製造業等引進之外籍移工,是不可以調派至許可以外之工廠工作。又營造業工程專案核定之外勞應事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始可調派。
  • Q
    雇主可以讓聘僱的外籍移工操作起重機或者堆高機嗎?
    A
    外籍移工僅能從事體力工作,不得從事技術性之操作工作,因此,勞委會於98年4月30日發布令釋,禁止雇主指派所聘僱外籍移工從事起重機或堆高機等技術性操作工作。
  • Q
    請問申辦外籍移工至移工入境需多久時間
    A
    需要時間為180天, 約6個月喔! 如有急件, 請與我們聯絡
  • Q
    我們工廠有三個地方,請問申請下來的外籍移工可以在不同區工作嗎?
    A
    不可以, 依據就業服務法,外籍移工只可在原申請地點工作喔! 若有特別因素或不明之處, 請與我們聯絡